內容來自YAHOO新聞

帶手機入考場指考不予計分

大考中心今天(16號)針對一百零三年學年度指考違規案件及考生申訴案件進行討論,全國共提報一百四十三件,其中違規最多的是考生在考試結束鈴響後繼續作答,有三十七件。另外,還有不少考生是攜帶了手機、手錶等電子用品並發出聲響,或是答案卷上有和答案無關的文字符號,而大考中心最後也依照各項違規情事扣減級分。(陳葦庭報導)根據大考中心統計,今年指考共有一百四十三件違規案件是由考區提報,其中最多的是考生在考試結束鈴響後繼續作答,有三十七件,決定扣該科分數兩分。另外,攜帶手錶發出聲響和攜帶手機等通訊器材並放在座位附近也分別有三十五和十三件,大考中心主任黎建球表示,考量現住宅補貼信貸年息借貸增貸轉貸在智慧型手機有許多功能,為維持公平性,決定分別扣兩分和不予計分。另外,還有考生在答案卷上顯示自己身分或是答案卷上有和答案無關的文字符號,或是在答案卷、試題本以外的地方抄錄答案,大考中心也決定依規定在扣減該科兩分到五分。一百零三學年度學測成績單將在十八號寄發,如果考生有任何問題也可以在二十二號到二十五號申請複查。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帶手機入考場-指考不予計分-040325998.html

乙種工業住宅信貸年息借貸增貸轉貸2016利率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echanizedkbqw2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