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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規劃落地 多項政策亟待修法來保障實施



十三五規劃落地 多項政策亟待修法來保障實施

全面放開二孩、實行最嚴格環保制度、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醫保制度、2020年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以上政策被視為上周四(10月29日)閉幕的十八屆五中全會上最引人註目的亮點。

全會通過瞭《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下簡稱十三五規劃建議),全面勾勒出未來五年中國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藍圖。

這些規劃中不乏振奮人心的消息。不過,人們更關心的是藍圖將會以什麼樣的方式實現,即政策如何落地。

中南大學[微博]法學院教授顏運秋在接受法治周末記者采訪時表示,十三五規劃實施之後,可能會出現一個修訂法律法規的小高潮。

五中全會建議勾勒未來

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五年規劃(以下簡稱經濟規劃)是什麼?

顏運秋告訴法治周末記者,剛剛在五中全會上通過的十三五規劃建議,是黨對未來五年規劃的建議,這從它的名稱也可看出來。經過明年3月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之後,這個規劃將上升為法律文件。

顏運秋長期致力於從法學角度思考和研究經濟規劃。他認為,五年規劃建議雖然不等同於法律,但二者的目標和功能卻是高度一致的。

今年8月27日,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信春鷹在作關於十三五規劃綱要編制專題調研的報告時,也提到調研是為2016年召開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查批準十三五規劃綱要作必要準備。

據國傢發改委發展規劃司司長徐林在今年年初召開的中國經濟50人論壇上介紹,中國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中,大部分是預期性的指標,一些涉及政府公共服務和公共職責的,是約束性指標,帶有法律性質。

“國民經濟社會發展五年規劃,我們叫總體規劃,編制單位是國務院,審批機關是全國人大。”徐林說。

此前的十一五規劃中曾明確提出,本規劃確定的約束性指標,具有法律效力,要納入各地區、各部門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和績效考核。

目前,不少人大代表認為,五年規劃提出約束性指標,正在形成一種對各級政府的“倒逼”效應,督促政府轉變職能、加速步入科學發展軌道。

“五年規劃是緊密反映國內國際現實情況變化而作出靈活安排的規定。相對於法律的穩定性,規劃具有預測性和超前性。因此,通常某些內容會與法律存在一定沖突。在不違背法律基本原則的情況下,法律法規應根據規劃進行適當的修改。”顏運秋預計,在明年十三五規劃通過人大審議之後,可能將出現一個修法的小高潮。

顏運秋認為,政策要上升為法律,才可克服不按規劃辦事、不遵守法律程序、領導拍腦袋等弊病。更重要的是,確保規劃與法律的一致性,也可強化規劃的可執行性。

落實全面二孩需經3個階段信貸銀行業務任何問題免費諮詢

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是此次會議最受關註的亮點。

從網絡上的熱議話題來看,除瞭歡欣鼓舞之外,民眾顯然更關心這個已釋放松綁信號的政策,將會何時正式實施,以及實施之後相關配套制度的問題。

國傢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多位官員在五中全會後表示,全面二孩政策的實施有待於修訂相關法律法規。

計生領域現行實施最重要的法律是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該法規定:國傢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

國傢衛計委主任王培安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按照程序,需待修訂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及其配套的法規之後,依法組織實施全面二孩政策,預計明年一季度全國多數省區市將陸續開始實施。

國傢衛計委指導司負責人隨後更明確表示,修訂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施行之日,就是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實施之時。

中國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主任薑衛平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稱,全面落實該政策需等到各地人大修改地方法律之後,才能最終落地執行,全面放開二孩政策的落實應該參照此前“單獨二孩”政策的實施過程。

“單獨二孩”是2013年11月召開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之一,次月,國務院就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瞭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議案。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瞭《關於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決議》,“單獨二孩”政策依法啟動實施。次年的地方兩會,多地對計生條例進行瞭修改,並迅速開展“單獨二孩”的受理審批工作。

按此程序,全面實施二孩政策在此次五中全會結束之後,還需要經過國務院制定調整意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各地實施方案報批及地方人大修訂計生條例這3個階段。

修法保障政策實施

除瞭最受矚目的全面二孩政策外,十三五規劃建議中還有一些關系民生的內容也可能涉及相關法律法規的修改。

例如公報中提到,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深入實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行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

實際上,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嚴格來說並不是新鮮事物,早在2006年,當時的國傢環保總局就稱一直在研究環保系統垂直管理的問題,並在多地進行瞭試點。

許多專傢認為,垂直管理的目的在於消除或減少各地地方保護主義對環境執法的幹預,如果在全國鋪開,有利於解決目前環保執法的困境。

按照今年實施的新修訂後的環保法,規定“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全國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若要實行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今後仍需要修改名下有兩台車一台已有貸款另一台是否可再貸款法律。

“(十三五規劃中)對於環保的一些提法,實際上對相關法律修改完善提出瞭新要求。”顏運秋說。

五中全會還決定,創新和完善宏觀調控方式,在區間調控基礎上加大定向調控力度,減少政府對價格形成的幹預,全面放開競爭性領域商品和服務價格。

“區間調控、定向調控的提法,之前的法律中也是沒有的,這將進一步推動經濟立法,特別是宏觀調控立法的完善。”

其實,在10月12日,國務院下發瞭《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幹意見》,已提出2017年競爭性領域和環節價格基本放開的目標。

這份意見中也明確提到,加快修訂價格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完善以價格法、反壟斷法為核心的價格法律法規,及時制定或修訂政府定價行為規則以及成本監審、價格監測、價格聽證、規范市場價格行為等規章制度,全面推進依法苗栗泰安農地貸款治價。

新聞來源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20151104/0605236704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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